考试与成绩

关于2021-2022学年(秋)半期考试工作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21-10-25 点击次数:

各学院:

为检查教学效果、巩固学生所学知识,学校将于本学期第10、11周举行半期考试,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:

一、11月6日、11月7日,由学校统一安排,进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,含大学英语(综合)-1、大学英语(创意阅读)-3、微积分、概率统计、大学物理、材料力学、工程力学、理论力学等科目,考试形式为闭卷

二、学生个人考表查询与考试注意事项

1.学生在教务处网站http:/)选择左侧“学生服务”栏点击进入“学生选课或“课表查询”并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,在考务管理—“考试安排”中查看个人考表。个人考表具体内容为:课程考试时间、地点、座位号

2.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个人考表上的考试时间、地点、考试教室参加该门课程考试

3.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/学生证)入场参加考试。

三、监考与巡考要求

1.请各学院教务老师按照本通知附件及时安排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,并于1029日之前将安排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交教务处运行科何老师

2.半期集中考试实行交叉监考制度。监考教师必须由经过学院考前培训的在职教师担任。

3.请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,并在监考过程中严格按照《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》履行其职责:考试开始后,应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;考试进行30分钟后,要求考生在《签到表》上签到;考试结束后,当场清点试卷份数,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。监考教师应按规定认真填写《考场记录》并交任课教师处;如有学生违纪作弊,监考教师应按照《考场记录》上的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,并将相关材料立即报送教务处或学生所在学院。

四、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开课学院,须在考试前清点好试卷,并安排好考试当天各教学楼试题发放工作。

五、其余各类课程如需安排半期考试,由学院自行安排,原则上在9-12周进行。请各学院按有关规定提前安排考试教室并付印、清点相关试题。

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运行科联系,电话:85406700。

附:考试安排初表(供参考,具体以考表为准)

11月6

11月7

08:30-10:00

大学英语(综合)-1

08:30-10:00

概率统计

10:30-12:00

大学英语(创意阅读)-3

10:30-12:00

微积分

14:00-15:30

大学物理

14:00-16:00

材料力学、工程力学

16:30-18:30

理论力学





温馨提示:由于华西校区发往江安校区班车较少,请乘校车前往江安校区的主考及监考老师尽量到望江校区乘车。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为谢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教务处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1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