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管理
添加时间:2021-01-21 点击次数:
为确保四川大学学生转学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转学实施细则(川大教〔2017〕127号)规定,现对我校钱亦轩同学的转学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(写明本人的学习或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)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或教务处反映。
受理情况反映的电话和地址:
联系电话:85404020 85407456
联系地址:望江校区行政楼510或219室
联系人:张莉 王君
四川大学教务处
2021年1月21日
附件【1.png】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延期毕业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